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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的标准

发布时间: 2021-03-06 21:48:51

1、旅行社等级评定该以什么为标准

《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已于201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是我国旅行社行业首个行业等级划分与评定的国家标准,该标准将旅行社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A至AAAAA5个级别。在满足等级评定基本条件后,对旅行社经营条件、经营业绩、企业管理、服务能力、质量和安全保证、诚信建设与营销推广等7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达标后才能获得相应等级称号。

2、开家旅行社必备的条件

设立旅行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
(四)有符合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
第七条 旅行社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二)国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 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
(一)国际旅行社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交纳60万元人民币;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交纳100万元人民币。
(二)国内旅行社,交纳10万元人民币。
质量保证金及其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期间产生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从利息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第九条 申请设立国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申请设立国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申请批准。
第十条 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立申请书;
(二)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旅行社章程;
(四)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本条例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资格证书;
(五)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六)经营场所证明;
(七)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第十一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书后,根据下列原则进行审核:
(一)符合旅游业发展规划;
(二)符合旅游市场需要;
(三)具备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经审核批准的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营业执照。
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旅游业务。
第十三条 旅行社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经原审批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或者停业、歇业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向原审核批准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行社实行公告制度。公告包括开业公告、变更名称公告、变更经营范围公告、停业公告、吊销许可证公告。
第十五条 旅行社每年接待旅游者10万人次以上的,可以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社(以下简称分社)。
国际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增加注册资本75万元人民币,增交质量保证金30万元人民币;国内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增加注册资本15万元人民币,增交质量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
旅行社同其设立的分社应当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财务、统一招徕、统一接待。
旅行社设立的分社,应当接受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外国旅行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常驻机构,必须经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外国旅行社常驻机构只能从事旅游咨询、联络、宣传活动,不得经营旅游业务。

3、开旅行社所需要的条件

一、旅行社的设立条件
1、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3、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州、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
4、有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详细而言,国际旅行社的注册资本应不少于150万人民币。此外,经营入境旅游业务者,需缴纳6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者,需缴纳10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国内旅行社的注册资本应不少于30万人民币。此外,还需缴纳1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

二、旅行社分支机构的设立
旅行社根据业务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能够设立非法人分社和门市部(包含营业部)等分支机构,但不得设立办事处、代表处和联络处等办事机构。旅行社分社,是指由旅行社设立、以设立社的名义开展旅游经营活动、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设立社承担的分支机构。设立分社应具备两个首要条件:一是一定达到年接待旅游者10万人次以上。二是增加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国际、国内社每增加一个分社,分别增加注册资本75万元人民币和15万元人民币,增加质量保证金30万元人民币和5万元人民币。旅行社门市部,是指旅行社注册地的市、县行政区域以内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为设立社招徕游客并提供咨询、宣传等服务的分支机构。旅行社不得在注册地的市、县行政区域以外设立门市部。旅行社分支机构应该接受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业管理。

你要‘挂靠开一家旅行社’,其实那就开一家旅行社的营业部或门市部而已。如果这样,你能够查一下当地有什么旅行社,直接跟他们的总部联系,看‘挂靠’他们的费用、公司操作是怎么样的。

说到费用,一些旅行社只需要交个哪些管理费就行啦(这是在人家门市或营业部里承包个方面来办事,能够说是跟别人合用一个营业部这样),但一些就要你交开门市部要增加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

需要留意的事项只能说是开店时的选址(这很首要哦,最好是人流较多而旅行社较少的方面),而你说的提供客源应那就想做散客游吧,那你就要做些准备,看什么旅行社是收散客的,是只双休日才出团呢还是天天都出的,要做好联系,电话、线路都要弄清楚。

开店时除啦准备行程给客人看外,最好是弄些图片或照片,这样给客人介绍行程时就更方便啦。

以上基本是这样啦,要说的有好些了,如果你请的人会做事的,那基本不会成问题的。反正在这祝你一切顺利吧!!
请采纳。

4、开旅行社的条件

开旅行社的话 注册时他会要求你公司里要有人持有旅行社经理资格证你可以去考一个 不是很难 同时你还可以学习下 旅游政策法规 旅游常识 旅行社基本业务 等等的

5、开旅行社要具备什么条件?

一、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3、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经营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

2、营业用房应当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

三、营业设施应当至少包括下列设施、设备:

1、两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

2、传真机、复印机;

3、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以上条件需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核实。

目前国内各地的旅行社从业务上又分为:组团社、办事处(也可以称为:批发商、分销商、代理商、同行)、地接社;

组团社:是指在出发地并与客人签订旅游合同的旅行社;

地接社:是指旅游目的地接待出发地组团社游客的旅行社;

办事处:是指地接社设在出发地城市的办事机构或者代理,此类办事机构并没有经营权不合法;

当然还有一些俱乐部及不合法的旅游机构,他们更没有相关的资质。

(5)旅行社的标准扩展资料

国内旅行社升级为国际旅行社的条件

1、注册资金150万;

2、保证金要求是140万;

3、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0投诉0罚款;

国际旅行社经营范围

一、招徕外国旅游者来中国、华侨与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归国及回内地旅游,为其代理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事务及提供导游、行李等相关服务,并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入境手续;

二、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为其代理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事务及提供导游、行李等相关服务;

三、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民到外国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委托接待及行李等相关服务,并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及签证手续;

四、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民到规定的与我国接壤国家的边境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委托接待及行李等相关服务,并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及签证手续;

五、其他经国家旅游局规定的旅游业务。

未经国家旅游局批准,任何旅行社不得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民出国旅游业务、港澳台旅游业务和边境旅游业务。

参考资料旅行社网络

6、我国的旅行社如何划分等级的?

我国的旅行社分为1A、至5A一共5个等级,“A”的数量越多表示等级越高。

每家旅行社的评定都要经过现场测评打分、暗访检查、顾客抽样调查等三个环节。通过各种方式对旅行社的合同管理、导游员素质、导游服务、突发事件处理、安全防范和投诉处理等六项做出调查并给出评价。

并且抽样调查旅游企业的线路设计、服务品质、危机处理、品牌经营等服务情况。只有三个环节都合格,并达到相应分数,才能获得相应等级的旅行社称号。

(6)旅行社的标准扩展资料

根据旅行社经营的条件和状态,分5个A级,有没有A级,或者有没有评级,都意味着有差别。A级越高,可信度、品牌信誉就会越强,对于看重质量、看重信誉的消费者来说,选择A级高的旅行社可能就是相对理性的选择。

旅行社的等级划分有利于市场的规范。对于经营者来说,达到质量标准,就会产生一定的品牌效果,对营销有好处,所以会吸引旅行社来争取一个比较高的等级,按照标准来做一些实际性的事情,努力地向标准接近。标准中的硬条件会引导旅行社做一些提升质量的工作,对于行业的规范化有一定帮助,对旅游市场的秩序是有好处的。

7、开一家旅行社的条件是什么?

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二章 旅行社设立 第六条 设立旅行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固定的营业场所;(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三)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四)有符合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
第七条 旅行社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二)国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 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一)国际旅行社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交纳60万元人民币;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交纳100万元人民币。
(二)国内旅行社,交纳10万元人民币。
质量保证金及其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期间产生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从利息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第九条 申请设立国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申请设立国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申请批准。
第十条 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设立申请书;(二)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三)旅行社章程;(四)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本条例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资格证书;(五)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六)经营场所证明;(七)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第十一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书后,根据下列原则进行审核:(一)符合旅游业发展规划;(二)符合旅游市场需要;(三)具备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经审核批准的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营业执照。
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旅游业务。
第十三条 旅行社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经原审批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或者停业、歇业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向原审核批准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行社实行公告制度。
公告包括开业公告、变更名称公告、变更经营范围公告、停业公告、吊销许可证公告。
第十五条 旅行社每年接待旅游者10万人次以上的,可以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社(以下简称分社)。
国际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增加注册资本75万元人民币,增交质量保证金30万元人民币;国内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增加注册资本15万元人民币,增交质量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
旅行社同其设立的分社应当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财务、统一招徕、统一接待。
旅行社设立的分社,应当接受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外国旅行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常驻机构,必须经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外国旅行社常驻机构只能从事旅游咨询、联络、宣传活动,不得经营旅游业务

8、一个旅行社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一、旅行社的设立条件 1、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3、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州、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 4、有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详细而言,国际旅行社的注册资本应不少于150万人民币。此外,经营入境旅游业务者,需缴纳6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者,需缴纳10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国内旅行社的注册资本应不少于30万人民币。此外,还需缴纳1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
二、旅行社分支机构的设立 旅行社根据业务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能够设立非法人分社和门市部(包含营业部)等分支机构,但不得设立办事处、代表处和联络处等办事机构。旅行社分社,是指由旅行社设立、以设立社的名义开展旅游经营活动、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设立社承担的分支机构。
设立分社应具备两个首要条件:
一是一定达到年接待旅游者10万人次以上。
二是增加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国际、国内社每增加一个分社,分别增加注册资本75万元人民币和15万元人民币,增加质量保证金30万元人民币和5万元人民币。旅行社门市部,是指旅行社注册地的市、县行政区域以内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为设立社招徕游客并提供咨询、宣传等服务的分支机构。旅行社不得在注册地的市、县行政区域以外设立门市部。旅行社分支机构应该接受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业管理。 开店时除啦准备行程给客人看外,最好是弄些图片或照片,这样给客人介绍行程时就更方便啦。 以上基本是这样啦,要说的有好些了,如果你请的人会做事的,那基本不会成问题的。

9、旅行社的定义是什么?

旅行社是指依法设立并具有法人资格,从事招徕、接待旅游者,组织旅游活动,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

设立旅行社的条件及申报:

(一) 设立旅行社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有规定的经营场所

2 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设立国际旅行社要求 : (1)应具有足够的营业用房和传真机 直线电话 电子计算机等办公设备(2)具有持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书>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一名 部门经理或业务主任人员三名 取得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专职财会人员 (3)注册资本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4)经营入境旅游业务者,需要纳6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5)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者,需缴纳100万元质量保证金

设立国内旅行社要求:(1)应具有足够的营业用房和传真机 直线电话 电子计算机等办公设备 (2)具有持国家旅游局颁发<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书>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一名 部门经理或业务主管一名 取得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专职财会人员(3)注册资本不 小于30万元人民币 (4)需缴纳1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

3 有经培训并持有省 自治区 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

4有符合<条例>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

(二) 设立旅行社提交的文件及申报审批

设立旅行社应提交的文件

1 申请书 2 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3旅行社章程 4 旅行社经理 副经理履历表和<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书> 5 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6经营场所证明 7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2 旅行社的申报及审批

(1)设立旅行社申报审批程序

(2)审批旅行社的条件

(3)审批期限
(4)工商登记

10、开办旅行社的条件及流程

(一) 设立旅行社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有规定的经营场所
2 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设立国际旅行社要求 : (1)应具有足够的营业用房和传真机 直线电话电子计算机等办公设备(2)具有持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书>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一名 部门经理或业务主任人员三名取得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专职财会人员 (3)注册资本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4)经营入境旅游业务者,需要纳6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5)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者,需缴纳100万元质量保证金
设立国内旅行社要求:(1)应具有足够的营业用房和传真机 直线电话 电子计算机等办公设备 (2)具有持国家旅游局颁发<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书>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一名 部门经理或业务主管一名取得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专职财会人员(3)注册资本不 小于30万元人民币 (4)需缴纳1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
3 有经培训并持有省 自治区 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
4有符合<条例>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
(二) 设立旅行社提交的文件及申报审批
设立旅行社应提交的文件
1 申请书 2 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3旅行社章程 4 旅行社经理 副经理履历表和<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书> 5 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6经营场所证明 7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2 旅行社的申报及审批
(1)设立旅行社申报审批程序
(2)审批旅行社的条件
(3)审批期限
(4)工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