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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监管网

发布时间: 2020-11-24 03:21:55

1、进入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之后,为什么不提示换证申请?

全国旅游的服务平台现在提示了换证申请可以在客服办理全国旅游的服务平台现在提示了换证申请可以在客服办理

2、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将于何时全面启用?

据报道,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将于7月1日全面启用,这标志着我国旅游市场监管加快向信息化、智能化转变。

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是一个集大数据监管与开放式服务为一体的政务平台。自2016年启动建设以来,已建成旅行社资质、导游管理、团队管理、电子合同、投诉举报、案件管理、权限管理等七大功能模块,并将陆续建成统计模块、信用管理模块。

通过这一平台,旅行社的备案、审批可一键受理、信息共享、全程可视;游客的投诉举报形成及时受理-快速处理-限时反馈-准时跟踪的闭环,实现“群众少跑腿,信息多跑路”;游客可更方便地了解和评价导游执业;电子合同更加便捷智能,通过合同价格监测可帮助预防不合理低价游。来源:新华网

3、听说现在申请旅行社可以找12301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了,我现在就有赠送的报纸。

4、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资料怎么填写

首先要各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开通;
其次就是个人领取导游资格证后,在“全国导游之家”APP或
登录网站 监管平台网站 在线申领电子导游证。

5、旅游监管平台将采取哪些方式预防不合理低价游?

近日,从文化和旅游部召开的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推进暨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部署会上了解到,历时两年打造的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将于7月1日在全国全面启用,这标志我国旅游市场监管加快向信息化、智能化转变。

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是一个集大数据监管与开放式服务为一体,投诉审批顺畅高效、事中事后监管智能化、信息互联互通的政务平台。自2016年6月启动建设以来,已建成旅行社资质、导游管理、团队管理、电子合同、投诉举报、案件管理、权限管理等七大功能模块,并将陆续建成统计模块、信用管理模块。

其中,旅行社在线审批管理系统使旅行社的备案、审批一键受理、信息共享、全程可视;投诉案件管理系统使游客的投诉举报形成及时受理-快速处理-限时反馈-准时跟踪的闭环,实现“群众少跑腿,信息多跑路”。电子导游证和导游APP便利游客了解和评价导游执业,使执法部门实时掌握旅游团活动轨迹,预警导游擅自变更行程;电子合同提供CA认证及验真功能,相比纸质合同其签订、保管、查询和价格比对更加便捷智能,通过合同价格监测预防“不合理低价游”。该平台通过对行政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产生的大数据进行归集,使数据融通、集成及共享,实现市场监管常态分析和科学研判,实时掌握旅游经济运行状况,加快旅游市场监管实现社会化、扁平化、实时化、常态化、智能化,为新时代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来源:人民网

6、北京旅游监管服务平台?

如果你发现这种不规矩的,服务平台,你可以进行举报。这样让其它人永远都在受骗。

7、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什么时候启用?

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召开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推进暨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部署会,记者会上获悉,历时两年打造的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将于7月1日在全国全面启用,这标志我国旅游市场监管加快向信息化、智能化转变。

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是一个集大数据监管与开放式服务为一体,投诉审批顺畅高效、事中事后监管智能化、信息互联互通的政务平台。自2016年6月启动建设以来,已建成旅行社资质、导游管理、团队管理、电子合同、投诉举报、案件管理、权限管理等七大功能模块,并将陆续建成统计模块、信用管理模块。

其中,旅行社在线审批管理系统使旅行社的备案、审批一键受理、信息共享、全程可视;投诉案件管理系统使游客的投诉举报形成及时受理-快速处理-限时反馈-准时跟踪的闭环,实现“群众少跑腿,信息多跑路”。电子导游证和导游APP便利游客了解和评价导游执业,使执法部门实时掌握旅游团活动轨迹,预警导游擅自变更行程;电子合同提供电子商务认证中心认证及验真功能,通过合同价格监测预防“不合理低价游”。

据介绍,平台通过对行政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产生的大数据进行归集,使数据融通、集成及共享,实现市场监管常态分析和科学研判,实时掌握旅游经济运行状况。

8、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七大功能模块已建成了吗?

应该哦要快了啊

9、国家旅游监管网与湖南旅游监管网是一样的吗?

一个是国家的,一个是地方性的,所以他们的监管范围不同

10、如何国家旅游局监管平台领队备案

全市各出境游组团社:

按《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换发电子导游证等相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对导游人员从事领队业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电子导游证替代领队证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受理原领队证业务,原领队证于2017年6月30日停止使用。旅行社应委派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完成领队备案的导游人员从事领队业务。电子导游证替代领队证成为导游人员从事领队业务的身份标识。
二、导游人员从事领队业务的条件
旅行社为组织旅游者出境旅游委派的领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电子导游证;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三)取得相关语言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通过外语语种导游资格考试,但为赴港澳台地区旅游委派的领队除外;
(四)具有两年以上旅行社业务经营、管理或者导游等相关从业经历;
(五)与委派其从事领队业务的取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的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
(六)旅行社应当将本单位领队信息及变更情况,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备案。领队备案信息包括:身份信息、导游证号、学历、语种、语言等级(外语导游)、从业经历、所在旅行社、旅行社社会保险登记证号等。
旅行社应认真审核本公司拟从事领队业务的导游人员基本条件,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备案为领队。
三、人员管理要求
1.依据《旅游法》和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换发电子导游证等相关事宜的通知》,旅行社应委派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的领队组织旅游者出境旅游,不得以租、借等形式使用其他旅行社备案的领队人员。
2.导游员应保证本人上传的学历和语言能力等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导游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相关证书的,将被撤销相应资格并列入不诚信记录。
旅行社审核导游员资料时应切实履行审查义务。旅行社对导游员资料审核不严的或协助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单、通报批评、取消出境资质、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处罚。
3.旅行社拟取消本社导游员领队业务备案的,直接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操作,无需审核。导游员拟变更本人导游证注册单位的,由导游员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提出申请,经原注册单位和拟调入单位审核同意后完成变更。旅行社欲解除导游员在本社的注册关系,而导游员本人不主动申请的,旅行社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委申请撤销该导游的注册关系,经我委审核同意后予以办理。被撤销注册关系的导游员需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重新申请导游证,经审核通过获得新的电子导游证后继续执业。
四、注意事项
1.自2017年7月1日起,旅行社在“旅行社业务管理系统”录入出境团队电子信息时只能选择使用本公司备案的领队,填报系统时使用电子导游证号替代领队证号,未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完成领队备案的人员将不能从事领队业务。
2.“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于近期进行了升级调整,新增港澳领队备案模块,新增领队备案记录和撤销记录等功能。此外,旅行社在审核导游员注册信息时不能再直接将其勾选为领队,大专以下学历的导游员不能备案为出境领队。新的领队备案流程如下:
(1)与出境社签订劳动合同的导游,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申请换发电子导游证。旅行社对拟聘用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后提交市旅游委审核。
(2)市旅游委审核通过后,平台生成电子导游证。导游员登录自己的平台帐号上传本人学历证书及劳动合同的扫描件。
(3)导游员完成资料上传后,出境社登录平台并使用“领队备案”功能将符合条件的导游人员备案为领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