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行社每月要缴纳那些税
需要缴纳下面山种税:
1.营业税=(4800-1500-500-300-700)X 200 X 5% = 18000
2.城市维护建设税=18000 X 税率
纳税人所在地是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是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是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具体采用哪种税率咨询所在地税务主管机关,像深圳市就采用1%的税率
3.教育附加费=18000 X 3%
4、地方教育附加费=18000 X 2%
5、水利基金=18000 X 1%
营业账簿要交印花税,如果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也要交印花税,
如果房屋的所有权是单位所有的要交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每个季度还要申报所得税,年终进行所得税清算。
有车的交车船使用税
大体就这些了。
2、请问在旅行社所开的发票项目;代订机票费,团费它们的发票税率是多少?有没做旅游方面的专业人士帮忙解答
代订和团费都属于服务类,税是票面金额的5.55%,其中5%服务税,其余是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3、旅行社可以交一般纳税人的6%的税率吗?
旅行社可以交一般纳税人的6%的税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3)旅行社的税率扩展资料:
增值税计税方法
(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三十四条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第三十五条 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第三十六条 纳税人提供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中止或者折让而退还给接受方的销售额,应当从当期销售额中扣减。扣减当期销售额后仍有余额造成多缴的税款,可以从以后的应纳税额中扣减。
第四节 销售额的确定
第三十七条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
(一) 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 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第三十八条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
纳税人按照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当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2个月内不得变更。
第三十九条 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十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第四十一条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
第四十二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开票有误或者销售折让、中止、退回等情形的,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扣减销项税额或者销售额。
第四十三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销售额;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价款为销售额,不得扣减折扣额。
4、旅行社开的发票税率是多少?
旅行社采用的是差额税,及收入减去成本以后的,毛利润额的5%,一般的旅行社做账时会把税额控制在所开发票的0.4-0.5%左右。旅行社营业税按差额税率交税:(收入-成本)*5%
旅行社是服务业,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税率5%,不达交了营业税后,还要按照营业税额征收7%的城建设和3%的教育费附加,在核定征收时,
还要按照测算收的的一定比例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中25%,但如果核定测算到年利润地3万元以下的,减半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该行业有专用的旅游业发票。
(4)旅行社的税率扩展资料: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出售或出租无形资产及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营业税税率按照行业、类别不同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比例税率。交通运输业为3%,出售、出租无形资产为5%,销售不动产为5%。
营业税部分条款修改内容: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修改为:“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是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
二是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
本决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5、旅行社的税率是多少,开什么样的发票,
旅行社采用的是差额税,及收入减去成本以后的,毛利润额的5%,一般的旅行社做账时会把税额控制在所开发票的0.4-0.5%左右。旅行社营业税按差额税率交税:(收入-成本)*5%,该行业有专用的旅游业发票。
旅行社是服务业,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税率5%,不达交了营业税后,还要按照营业税额征收7%的城建设和3%的教育费附加,在核定征收时,
还要按照测算收的的一定比例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中25%,但如果核定测算到年利润得3万元以下的,减半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旅行社的税率扩展资料
交通运输业
税率为:3%,
征收范围: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常见征税业务:
陆运:通过铁路、公路、缆车、索道及其他陆路运送货物或旅客的运输业务。
水运:有通过江、河、湖、川、等天然、人工水道或海洋航道运送货物或旅客的运输业务。打捞,比照水路运输征税。
航运:通过空中航线运送货物或旅客的运输业务。通用航空业务、航空地面服务业务,比照航空运输征税。
管运:通过管道设施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资的运输业务。
装卸搬运:使用装卸搬运工具或人力、畜力将货物在运输工具之间、装卸现场之间或运输工具之间与装卸现场之间进行装卸和搬运的业务。搬家业务比照“装卸搬运”征税。
建筑工程业
税率:3%
征收范围: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常见征税业务:
建筑:新建、改建、扩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在内。
安装: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及其他各种设备的装配作业、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和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有线电视安装费。
修缮: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装饰:有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使之美观或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其他工程作业:代办电信工程、水利工程、道路修建工程、钻井工程、平整土地、搭脚手架、疏浚工程、爆破工程、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工程、绿化工程等工程作业。
金融保险业
税率:5%
征收范围:金融、保险
常见征税业务:
金融:贷款业务、融资租赁业务、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包括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的所有权的业务)、金融经纪业务、其他金融业务(包括银行结算和票据贴现业务)。
保险:人身保险业务、责任保险业务。
6、营改增对旅行社的税率有多大影响
一、旅行社“营改增”的影响预测
(一)积极影响
1.有利于解决旅行社重复纳税问题。由于旅行社业务涉及的产业链长而杂(包括旅游业、交通业、餐饮业、住宿业以及不动产租赁与使用等),在征收营业税过程中,重复征税问题较为突出,因此,对旅行社实施“营改增”,有利于解决重复征税问题。
2.有利于减轻中小旅行社的税负。我国旅行社现行营业税税率为5%。而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简易税率缴纳增值税。可见,实行“营改增”后,中小型旅行社的税负减轻了,相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及附加等也将随之减少。
3.有利于减少旅行社的税务风险。目前,大多数旅行社存在兼营行为和旅游商品混合销售行为,由于无法准确界定某一特定行为应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旅行社的涉税风险较高。“营改增”后,对旅行社所有业务征收增值税,避免了增值税与营业税混淆情形,大大减少了旅行社的税务风险。
4.有利于旅行社竞争力、服务和管理水平的提高。“营改增”后,为了减轻企业税负,旅行社必然会对票据管理、内部组织结构、市场定位、采购及管理流程、经营模式等进行适当变革,以适应增值税征管的特点,从而有利于旅行社竞争力、服务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5.有利于促进我国旅游业及其关联产业的持续发展。旅行社是旅游活动的组织者,在旅游业中处于核心地位,具有较强的关联带动作用。旅行社“营改增”将进一步带动交通、住宿、饮食、游览、娱乐、文化等产业的发展,促进旅游服务业与产品制造业的融合,拉动经济增长,为就业提供巨大空间。
6.有利于加快与国际税制接轨的速度,扩大对外开放水平。旅游业已成为全球经济中发展势头最强劲、规模最大的产业之一,世界上多数国家对服务业统一征收增值税,我国旅行社“营改增”将有利于加快与国际税制接轨的速度,增加国际往来,扩大旅游产业的对外开放水平。
(二)消极影响
1.可能导致税负增加,净利润空间降低。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现行营业税政策下,对旅行社实行5%的差额税率,营业收入按扣除为游客支付给其他旅游企业的交通费、住宿费、景区门票费等的差额计算,而实施“营改增”之后按增值额全额征收增值税,这种差异可能导致旅行社税负增加。此外,住宿业、餐饮业以及旅游景区等与旅行社业务关联性强的行业,大都还实行营业税,“营改增”后旅行社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少,使旅行社面临税负增加风险。当可抵扣进项税额发票与代收账款占营业收入之比达不到一定范围时,可能给旅行社带来税负增加或净利润空间降低的风险。
2.加大企业财税核算难度。增值税制下,对各种物资采购、设备更新、食宿费用、交通运输费用等统一通过负债类科目“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 进行增值税核算,并在该科目下增设多个明细科目,影响了企业静态报表并使其财税核算更为复杂;加之国家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远远严于营业税发票,这就加大了企业票据管理的难度以及财税核算的复杂性。
3.导致地方财政收入减少。“营改增”后,对旅行社征收的增值税,属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这将为旅游业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较大比重的省份带来较大冲击,致使地方财政收入减少。
二、对旅行社“营改增”的主要难点分析
(一)足额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较困难
1.旅游的异地性特征与旅行社规模的限制导致当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难度较大,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难以确保不同城市或地区有业务合作的企业实行一致的“营改增”政策;二是境外旅游在我国旅游业中占有重要地位,出境旅游所取发票不够规范;三是我国现行旅行社中小规模纳税人居多,大多不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2.旅行社业务涉及面广,现行政策规定下进项税额抵扣范围有限。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1]111号),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允许抵扣范围,除交通运输业及农产品可凭相应发票抵扣外,其他业务均凭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同时规定向消费者个人提供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然而,旅行社所涉及的业务主要是上述规定中的“其他业务”,所服务的对象是“消费者个人”,从而导致旅行社涉及的业务成本无法全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平衡“营改增”前后旅行社的税负较为困难
在进行旅行社“营改增”的税率设计时,需要考虑如何平衡税改前后的税负水平,以达到避免“营改增”后税负上升的目的。这加大了税率设计的难度。本文运用模型对设计合理税率、维持“营改增”前后旅行社的税负平衡难题进行分析。
假设某试行“营改增”政策的旅行社k的营业收入为RK, Δi表示税负率变动,ik表示“营改增”前的营业税税率,ikl表示“营改增”后的增值税税率,Vtk表示旅行社k能进行进项抵扣的第t种外购劳务或商品的价值,it为第t种外购劳务或商品的进项增值税税率,则“营改增”前应交营业税为Rkik,“营改增”后应交增值税为Rkikl,旅行社k的可抵扣进项税额ΣVtkit,税负率变动,Δi =(iklRk -ikRk -ΣVtkit)/RK =ikl -ik -ΣVtkit /RK,其中ikl -ik表示税率变动的增减税效应,ΣVtkit /RK表示可抵扣进项税额带来的减税效应,为了避免旅行社k“营改增”后税负出现“不降反升”现象,需满足Δi≤0,即可抵扣进项税额带来的减税效应大于税率变动带来的增减税效应,从而设计的增值税税率与可抵扣进项税额之间需满足条件:ikl -ik≤ΣVtkit /RK,由此可见,对旅行社推行“营改增”税率设计的难度。
三、旅行社“营改增”后的应对策略
(一)合理设计税率,发挥减税效应
合理的增值税税率有利于解决“营改增”后平衡税负的难题,有利于避免旅行社“营改增”后税负不降反升、增加税率档次、加大税收征管难度等问题。通过本文分析发现,旅行社作为一般纳税人,只要能够足额取得进项税额发票,税率在5%—15.57%内都是合理的。由于旅行社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困难,应尽可能在现行税率档次中选择接近最低税率5%的税率,以达到税负平衡。因此,本文认为对旅行社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较为合理。
(二)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扶持旅游行业发展
为了促使旅行社企业净利润增加的积极效应抵消或超出税负增加的不利影响,政府应加大对旅游行业的扶持和管理力度,制定有效政策,带动旅游行业的发展。主要思路是进一步完善我国各地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开发新型旅游项目;拓展国外新兴旅游市场,简化沿边旅游手续,提升旅游业对外开放水平,构建公开透明的旅行社企业经营平台等来带动或促进旅行社的发展。
(三)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增加进项税额
“营改增”后,为了消除旅行社因进项抵扣范围有限而产生的税负增加风险,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适当扩大旅行社的进项税抵扣范围;二是加大旅游税收优惠力度,对旅行社向境外提供的旅游服务而获得的收入实施出口退税、即征即退、免征增值税等政策;或通过签订旅游税收协定,简化相关税收征收流程,减轻旅行社税收负担。
(四)准确自我定位,积极做好财税核算工作
一是旅行社在“营改增”改革之前应准确定位,并力求使可抵扣交通运输成本与代收账款占营业收入之比达到相应要求,以避免风险。二是旅行社应对员工进行专业化培训,切实做好票据管理与使用等财务管理工作,以降低风险出现的概率。三是旅行社应加强企业经营环节的控制与监管,严格按照标准与流程进行业务合同、发票的审核与处理。
(五)协调中央与地方对旅行社税收收入的分配关系
“营改增”后,面对可能出现的地方旅游税收收入大幅度减少,应积极采取政策,逐步增加地方对旅行社税收收入的分成比例或采取税收收入仍然归属地方所有的政策,以补偿地方财政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争取地方政府对旅行社“营改增”的全力支持与配合。
7、旅行社正常是5%的税率,但有的旅行社0.5%的税怎么弄的?求大神解
旅行社提供旅游服务,增值税税率是6%。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征收率3%征收。
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是不是这样,旅行社的税负就可以很低,低到0.5%。
8、旅行社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收到一般纳税人发票税率为6%,成本入账
按说小规模纳税人是不可以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你可以让对方给你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9、旅行社的企业所得税,如何征收,具体的税率是多少
收入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算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就是应纳所得税额,税率是25%,小型微利是20%.
10、旅行社的税率是多少,开什么样的发票,
旅行社是服务业,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税率5%,不达交了营业税后,还要按照营回业税额征收7%的城答建设和3%的教育费附加,在核定征收时,还要按照测算收的的一定比例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中25%,但如果核定测算到年利润地3万元以下的,减半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该行业有专用的旅游业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