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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护照咨询电话

发布时间: 2020-10-30 21:44:11

1、武汉怎么办理因私护照

一) 领取表格。
申请人可到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江南受理点(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5楼)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申领表 》。
。江岸、江汉、桥口、武昌、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的居民还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分局领取该表。
(二) 提出申请。
江岸、江汉、桥口、武昌区的居民可以到户口所在地分局申请办理。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的居民必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分局申请办理。本市其他居民应当到市局出入境管理处或江南受理点(东湖高新管委会5楼)申请办理。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人,并提交下列材料:
1、 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申领表 》
2、 提交数码相片。根据证件制作的要求,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到受理机关或者我市5家照相点(名称及地点详见附表)进行数码照相。
3、 交验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 特定身份人员提交其主管部门的意见(特定身份人员的界定见须知第二条)。
5、 现役军人需交验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的军级党委或政治机关出具的《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查批件》、军官证、临时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
(三)领取受理回执
申请人在领取回执单时,须对其内容仔细核对并签名确认。
(四)领取证件。
申请人按回执注明的时间持身份证、回执单、交费收据领取证照。如本人确实不能前来领证,可委托其亲属持领证人身份证、回执单、交费收据及能明确证明亲属关系的相关证件(如户口簿)领取。申请人也可自愿选择邮政快递,其证件费用由邮政快递人员代为交纳,交费收据随证件寄到申请人。

2、武汉市出入境管理处的咨询电话和网址?我要办护照和港澳通行证

你能上网你就直接查询啊,一般你查武汉市公安局的网站,上面会有出入境管理局的电话的

3、武汉怎么办护照

一、 基本程序

武汉市户籍居民因私出国申请按下列程序办理护照。

(一) 领取表格。

申请人可到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江南受理点(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5楼)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申领表》,也可登陆互联网(网址:www.whcrj.gov.cn)直接下载该表(使用A4幅面纸张打印)。江岸、江汉、桥口、武昌、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的居民还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分局领取该表。
(二) 提出申请。
江岸、江汉、桥口、武昌区的居民可以到户口所在地分局申请办理。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的居民必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分局申请办理。本市其他居民应当到市局出入境管理处或江南受理点(东湖高新管委会5楼)申请办理。
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人,并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申领表》

如何正确填写申领表?

填写申请表须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整洁,不准涂改。

【身份证号码】以户口簿升位后18位填写(如没有升位仍可填写15位);
【姓名】使用国家标准简化汉字,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
【拼音姓名】按普通话拼写;
【出生日期】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
【出生地】填写省、直辖市即可;
【婚姻状况】按实际填写;
【政治面貌】可填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名称或群众;
【文化程度】填写国家主管教育部门承认的最高学历;
【户口所在地址】填写与户口簿一致的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家庭现住址、邮编】请依照家庭现居住地如实填写;
【本人身份】须如实依项选择;工作单位填写全称,注明职务;档案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填写现在的单位,在备注栏注明档案存放地,退休人员档案在原单位填原单位;
【单位地址】须写清单位的具体位地址门牌号码;
【前往国家地区】按出境后第一个国家填写或中国台湾,不含过境国家;
【属第几次申请因私出境】填写在公安机关申请出境的次数,未被批准的也合并计算,并备注栏说明未被批准情况;出境事由只选择一项;
【申请证件种类类别】请按实际申请证件种类只可选择一种;
【原护照号码】选择护照延期、换发、补发的请填写此栏;
【家庭主要成员】填写配偶、子女、父母、公婆、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家庭成员在境外的,用中文填写境外单位、地址;
【本人简历】从参加工作填起至今,起止日期要准确、衔接;
【取证方式】请自愿选择;
【以下由申请人所在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是由单位负责人填写,签署意见并盖章签名。
2、提交数码相片。根据证件制作的要求,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到经过受理机关培训的照相点进行数码照相。
3、交验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申领、换发、补领期间,可依提交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十六周岁以下人员提交的身份证明可以是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办理护照需监护人(一般指双方父母)签署同意其出国的意见,并要求监护人一方陪同办理,同时交验监护人居民身分证、户口簿原件并收存复印件;监护人不能陪同前来的,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复印件、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明。
4、国家工作人员提交其主管部门的意见(国家工作人员的界定见须知第二条)。
5、现役军人需交验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的军级党委或政治机关出具的《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查批件》、军官证、军人公民身份登记表并提交复印件。
6、公安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注意:所提交复印件均为A4幅面纸张。
(三)领取受理回执。
申请人在领取回执单时,须对其内容仔细核对并签名确认;申请人领取回执单后,凭回执单在开票处打印《湖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商业银行交纳证照费。
(四)领取证件。

取证可由本人领取或通过邮政局速递,按照《取证回执单》上的日期领取证件。须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持《取证回执单》,交费后领取证件。因故不能本人领取的,须写委托书,受托人持本人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登记后领取。制作完毕的证件保管期为三个月,过期不领取的予以销毁。
取证程序:
1) 凭《取证回执》到收费台交费;
2) 凭交费收据到领证台领取证件;
3) 领取证件时,请仔细核对护照内容,避免发生差错。
为减少您的往返次数,一次办结护照申请,建议采用邮政速递业务。愿意速递的人员,请在办结申请手续后,持《取证回执单》到邮政局设在出入境管理处接待大厅的服务台办理邮政速递手续,护照邮寄费用直接交邮局柜台即可。

申请人按回执注明的时间持身份证、回执单、交费收据领取证照。如本人确实不能前来领证,必须在申请时向受理民警申请办理委托代领手续,在《回执》上写明被委托人姓名,由受理民警确认签名,被委托人凭身份证、申请人《回执》和《湖北省公安出入境证件、签证(注)费专用票据》(领证联)领取证件。申请人也可自愿选择邮政快递。
如回执单遗失,必须本人持身份证领取。

二、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
(一)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离(退)休的厅(局)级以上干部 ;
(二)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副处)以上管理人员、离(退)休的厅(局)级以上干部;
(三)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四)其他需要报送备案的人员,如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安全、商业秘密的,金融、财税、科研、教学等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及具有高级职称、博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三、办证时限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即签发受理回执之日)起15天内完成审批工作,制证,遇节假日取证时间顺延。
护照换发、补发如果不是在原审批机关,由现审批机关向原审批机关进行核实通报;对常住户籍迁移时间在5年内的申请人需发函向其原户籍所在地核查,发函及等待回函的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
入出境通行证的办证时限为15个工作日。
申请人如有特殊情况需紧急办理的,经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可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特殊情况是指:
1、出国治病或探望危重病人,需提交病历;
2、出国奔丧,需提交死亡证明或使、领馆发出的处理死者后事的通知;
3、出国留学开学时间不足一个月,需提交境外入学通知书;
4、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需提交有效签证。
5、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四、护照的换发
持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护照:
(一)护照有效期不足6个月,但有材料证明前往国要求普通护照的有效期必须在6个月以上的除外;
(二)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三)公安部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情形。
换发普通护照须提交本须知所列的材料及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应当向暂住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提出,并提交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暂住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赞助证明。
持照人护照签证页已用完,需要保留原护照上的有效签证的,可以将原护照封面、封底剪去右上角,退换申请人。

五、护照遗失后的补发
护照毁损、遗失、被盗的,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除按第一条基本程序中提交的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如下材料:
(一)登报(湖北日报、长江日报)申明作废的材料。
(二)因证件毁损申请补发的,提交毁损的证件及毁损原因的说明。
(三)因证件遗失或被盗申请补发的,提交遗失或被盗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报失证明和遗失或者被盗的情况说明。
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普通护照的,应当向暂住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并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以及定居国外的证明和暂住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六、护照的变更加注
普通护照持有人忧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一)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经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定确有必要加注的;
(二)公安部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情形。
办理普通护照变更加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居民身分证、户口簿以及需要作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

七、出入境通行证的签发
因特殊情形,不便或不能持用护照出境的中国公民,根据不同的情形提交相应的材料,主要有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申请人的旅行证、护照或定居国外的身份证明。出入境通行证毁损、遗失、被盗需补发的,与护照补发手续相同。

八、其它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依法加强公民因私出国境管理,严格受理审批程序,坚持面见申请人制度,严厉打击弄虚作假、骗领证照等违法行为,维护我市正常的出入境管理秩序。
中国公民出国(境)办证流程
咨询领表(咨询处)——数码照相(地下室)——取号排队(护照一楼、港澳台二楼)——交验材料(护照一楼、港澳台二楼)——凭回执单打印缴费收据(打票处)——银行缴费(隔壁商业银行)——邮政快递(自愿选择)——领证(一楼大厅)

4、武汉市护照办理进度

武汉市护照办理进度需要在支付宝里面,搜索移民局并选择进入查询。

1、打开支付宝的首页,点击搜索栏。

2、下一步,搜索移民局并选择进入。

3、这个时候确定使用支付宝账户快速登录。

4、需要在里面找到业务查询并点击进入。

5、直接选择上方的办证进度查询。

6、如果没问题的话,就可以进行本人办证进度查询了。

7、这样一来,即可查护照办理的进度了。

注意事项:

1、在网上查询护照办理进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保证账户和密码的安全。不要泄露,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在查询护照办理进度的时候,要保证网络的安全以及稳定。

3、在查询护照办理进度的时候,一定要按照提示的步骤来进行操作。

4、在不知道怎么操作的情况下,一定要第一时间联系专业的人员进行处理。

5、请问武汉护照去哪办理?

市民之家出入境办证接待大厅、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和武昌区公安分局的出入境办证接待大厅。

6、武汉护照可以在哪办理?

市民之家出入境办证接待大厅、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和武昌区公安分局的出入境办证接待大厅。

7、武汉护照怎么办

到你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县级及县级以上公安局都版可以的。
下面是办理的一权些步骤,您可以看一看:
1、携带身份证、户口薄到户口所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县级及县级以上公安局)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2、填写申请审批表。
3、提交申请、特别提示:提交因私护照申请时,必须携带下列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户口薄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
4、申请被受理后,当即拍摄护照专用照片,缴纳护照工本费,并取得“因私出境证件回执”
5、取护照。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审批、制作和签发护照的时间为7到14个工作日。领取护照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薄以及“因私出境证件申请回执”。

8、武汉市什么地方可以办理护照?

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护照的一般程序为:
1.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时必须携带下列材料:
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原件和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及身份证的复印件。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
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张。
4. 领取护照。
当地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审批、制作和签发护照的时间是14个工作日。领取护照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领取护照《回执》和200元工本费。 办理护照具体程序为
中国公民申领因私普通护照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其 (一般程序是):
(1)领取出境申请表:
本人(或委托亲友)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和证件:
①户口簿;
②身份证或其他户籍证明;
③工作证(退休证);
④与出境事由有关的相应材料(邀请信,担保书等);
⑤介绍信。
(2)填写《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
①填写前,首先要仔细阅读表格内的每项内容以及填表须知,如有不明白处要向入境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询问或通过有关咨询服务机构帮助填写;
②申请表格必须用钢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不能潦草或涂改;
③此表一式四份,必须全部填写,且每项内容必须一致;
④表格的右上角印有申请编号(四张表编号是一致的),申请人必须牢记,以便日后 查询;
⑤标题后的括号内应填写本人申请前往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⑥“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和派出所的填写,必须与本人户口簿内的记载相一致;
⑦申请表内各栏填写的要求。
“姓名”一栏,申请人的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上的记载相一致,必须用标准 汉字的正楷书写,不得任意更改姓名,也不得填写别名。 “外文译名”一栏,必须按照本人汉语姓名的普通话读音的汉语拼音字母拼写,书写 时分姓氏和名字两部分,姓氏在前,名字在后,不得将姓氏和名字两部分连在一起写;复 姓连 写,但也必须和名字分为两部分书写;少数民族语姓名,须按照民族语的读音,用汉语拼 音字母名翻译转写;如有的申请人姓名有其他拼写形式,可以申请加注在备注页中。
“身份证号码”一栏,应根据公安机关颁发的本人正式身份证内的号码填写,不得填 写临时身份证内的号码。没有申领过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可以不填写此栏或填写”无”。
“出生日期”一栏,须与户口簿和身份证中记载的出生日期(包括年月日)填写一致。
“出生地”一栏,须与本人户口簿上的记载一致,出生于中国的,填写出生地的省或 自治区,直辖市,或香港,澳门,台湾;出生于国外的,填写出生国的中文名称。
“籍贯”一栏,必须与户口簿的记载一致。
“民族”一栏,必须与户口簿上记载一致。
“婚姻状况”一栏,必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已婚”,“未婚”,“离婚”和“丧偶”四种情况之一。
“文化程度”一栏,按照本人最高学历填写。
“政治面目”一栏,须按本人实际情况填写“群众”,“团员”,“中共党员”或“某民主党派”等。
“工作单位”一栏,须填写本人工作或学习单位的全称。没有工作单位的可填写“ 退休”,“退职”,“退学”,“待业”等。
“职务”一栏,须填写本人现在所担任的实际职务,或本人所从事的职业。
“职称”一栏,应按照有关部门实际评定的本人专业技术职称填写。没有经过评定职称的,可不填写。
“地址”及“电话”二栏,无论是工作单位的地址电话,还是家庭住址的地址电话,都必须填写详细地址,包括区,县,乡镇,街巷名称,门牌号码,邮政编码等。 “本人简历”一栏,须填写从上小学开始的主要学历和工作经历,包括起止年、月、单位名称和本人职务等,要连续填写到填表日期止,中间不得有时间间隔或中断。
“出境事由”一栏,根据本人要求出境的实际理由和邀请信的邀请内容填写“探亲”, “访友”,“旅游”,“定居”,“留学”,“研修”等。
“单程或双程”一栏,除出国出境“定居”者应填写“单程”外,其他出国事由者,均应填写“双程”。
“偕行不满16岁的儿童”一栏,如大人和儿童共同申领一本护照的,须填写此栏。 分别申领护照者,则无需填写。
“在境外期间的经济担保和经济担保人情况”一栏,须填写担保人的姓名,年龄,国 籍或籍贯,与本人关系等。
“自费留学就读学校”一栏,填写前往国家留学就读的学校的名称(全名)。
“留学生类别”一栏,应根据本人出国学习的性质填写,出国读语言的填“就读”,读专科学校的填“专科”,读大学或接受大学以上教育的填“留学”。
“所读专业”,“所读学位”,“学年”,“开学日期”几栏,申请人应根据国外(境外) 校方所发的“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有关内容填写。
“国内外主要亲友”一栏,国内亲属主要指直系亲属和近亲属,国外的亲友主要是联 系密切的,且须填写其在国外的住址(中英文均可)。
“备注”一栏,须填写本人申领护照的理由或凭据,如出国工作的填“工作聘书”或“ 合同书”;出国留学就读的填“入学通知书”,“经济担保书”;出国探亲定居的填“邀请信”等 。
(3)递交《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
①按填表要求填写完《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后,须经所在单位党委或人事保卫部门盖章,如系待业人员须经所在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盖章;如系农村户口,须经所在农 村乡镇党委一级部门盖章;
②开具《因私申请出国介绍信》一封(由在申请表格上盖章的单位在盖章的同时开 具),介绍信台头应当写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内容写同意申请人前往XX国家(或地 区)探亲访友,定居,留学等;
③拍好护照照片(一般为小二寸、近三个月内的黑白或彩色免冠正面照片)并按要求贴在《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上。此外至少另外准备2~3张同样的照片并在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④准备好有关出国出境的证件材料,如邀请信,担保书,入学通知书等的复印件 ;
⑤准备好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工作证或其他户籍证明,或“学生证”、“待业证”、“离退休证”、“辞、退职证明”、“职称证”等。
⑥到公关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已填写完毕的《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及 国外(境外)邀请信,担保书,单位介绍信,户口簿,工作证及学生证或待业证,离退休证,身份证和本人照片等。如因特殊原因申领加急护照,必须在递交材料的同时特别说明。
⑦等候护照:
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接受本人所递交的申请表格和相应材料并审核后即可做出是否批准同意申请人的申领护照决定,并一般在30天内(地处交通不便偏僻的在60天内, 加急的一般在一周左右)即可通知申请人。交表时务必记住本人的申请编号以便查询。
⑧领取护照:
当公安机关受理本人的申领护照材料后,须经过审核和制作护照的过程,申请人可在规定的时间之内耐心等待并可按递交材料时约定的时间或在接到公安部门的通知后前往领取护照 和出境登记卡。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接到公安部门,关于领取护照的通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章第五条规定: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接到审批结果通知的,有权查询,受理部门应当作出答复;申请人认为不批准出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权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管理 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和签名。如申请人遇到此类情况,可根据此规定办理。
直辖市居民就在市出入境管理中心办理。(如:北京户口的居民在北京市出入境管理中心办理,深圳特区户口居民罗湖区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中心办理,福田区居民则可就近在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办理),提前打电话咨询当地出入境管理中心您的居住区在那里办理就最好了。
受理时间为:
北京地区约3个工作日
上海地区约3-5个工作日
其他直辖市及省会城市约需要7-15工作日
地级市需要约10-20工作日
再往下的城市,如县级市则就需要25工作日了!
最慢也会在一个月内申请出来!
费用一般为工本费200元,如果需要快递邮寄的话则需要250元!一般不会超过250元

9、请问下武汉市办理护照的流程

武汉市户籍居民因私出国申请按下列程序办理护照:

(一) 领取表格。
申请人可到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江南受理点(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5楼)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申领表 》,也可登陆互联网从“武汉热线”(网址:www.wuhan.net.cn)上直接下载该表(使用A4幅面纸张打印)。江岸、江汉、桥口、武昌、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的居民还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分局领取该表。

(二) 提出申请。
江岸、江汉、桥口、武昌区的居民可以到户口所在地分局申请办理。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的居民必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分局申请办理。本市其他居民应当到市局出入境管理处或江南受理点(东湖高新管委会5楼)申请办理。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人,并提交下列材料:
1、 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申领表 》
2、 提交数码相片。根据证件制作的要求,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到受理机关或者我市5家照相点(名称及地点详见附表)进行数码照相。
3、 交验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 特定身份人员提交其主管部门的意见(特定身份人员的界定见须知第二条)。
5、 现役军人需交验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的军级党委或政治机关出具的《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查批件》、军官证、临时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

(三)领取受理回执
申请人在领取回执单时,须对其内容仔细核对并签名确认。

(四)领取证件。
申请人按回执注明的时间持身份证、回执单、交费收据领取证照。如本人确实不能前来领证,可委托其亲属持领证人身份证、回执单、交费收据及能明确证明亲属关系的相关证件(如户口簿)领取。申请人也可自愿选择邮政快递,其证件费用由邮政快递人员代为交纳,交费收据随证件寄到申请人。

办证时限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即签发受理回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制发证件;如采用邮政快递领证方式,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工作,制发证件。(特殊情况除外)。
护照延期、换发、补发如果不是在原审批机关,由现审批机关向原审批机关进行核实通报,护照延期、换发需20个工作日,护照补发需3个月。
入出境通行证的办证时限为15个工作日。
申请人如有特殊情况需紧急办理的,经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可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特殊情况是指:
1、出国治病或探望危重病人,需提交病历;
2、出国奔丧,需提交死亡证明或使、领馆发出的处理死者后事的通知;
3、出国参加紧急商务活动,需提交境外邀请函及单位证明;
4、出国留学开学时间不足一个月,需提交境外入学通知书;
5、公派出国留学,需提交填写完整并盖章的JW108表;
6、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需提交有效签证。
不准出境的有关规定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3、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5、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6、有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等欺骗行为的。

10、武汉如何办理护照

特别提醒
1、本文是全国通用办理指南,因各地政策会有差异,建议提前电话咨询详细事宜。
2、需申请人本人到出入境办证大厅递交申请,不能委托代办。
3、未满16周岁的普通护照有效期为五年,16周岁以上(含)的签发十年期护照。
4、须网上预约申请的地区需要先在网上提交申请,预约成功后按预约时间到预约地点办理。建议提前打电话咨询是否需要网上预约。
5、提前准备好申请所需材料是高效申请护照的关键。
END
办理条件
1、首次申请护照;
2、护照加注:分为曾用名加注、姓名加注、换发加注、补发加注、曾持照加注等五类。申请人户口簿上有曾用名的,可申请曾用名加注;具有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可申请姓名加注。曾持照加注项上最多加注3个曾持护照的号码;
3、护照换发:⑴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⑵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⑶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⑷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4、护照补发: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
5、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加急办理:⑴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⑵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⑶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⑷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END
所需材料
1、申请表
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1份。
注:可以在各省公安厅出入境网下载申请表,也可以在办证大厅现场领取填写。
2、照片
提交一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照片规格一般为48mmX33mm。
注:建议在办证大厅现场照相馆拍摄证件照,以免照片格式不符合标准。
3、身份证明
交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提交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4、单位意见
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人员)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现役军人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5、监护人材料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6、与申请事由相关材料
(1)护照加注:提交需要作变更加注事项的有关证明材料及所持的有效护照;
(2)护照换发:提交原护照及复印件;
(3)护照补发:损毁的提交损坏的证件及损毁原因说明;遗失或被盗的提交遗失或被盗情况说明;
(4)护照加急:提交加急证明材料。
7、以上是各地所需的通用材料,各地因政策差异会要求其他材料,请提前咨询各地详情。本文最后部分有一些地区的官网,可以参考。
END
办理时限和费用
【时限】一般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结;提供相应加急证明材料,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加急办理。各地情况可能会有差异,视各地情况而定。
【收费标准】首次办理:200元/本; 换发:220元/本(含换发加注费);失效重领:220元/本(含曾持照加注费); 被盗、损毁补发:220元/本(含补发加注费);丢失补发:420元/本(含补发加注费); 加注:20元/本。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计价格(2000)293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