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行社每月要繳納那些稅
需要繳納下面山種稅:
1.營業稅=(4800-1500-500-300-700)X 200 X 5% = 18000
2.城市維護建設稅=18000 X 稅率
納稅人所在地是市區的,稅率為7%
納稅人所在地是縣城、鎮的,稅率為5%
納稅人所在地不是市區、縣城、鎮的,稅率為1%
具體採用哪種稅率咨詢所在地稅務主管機關,像深圳市就採用1%的稅率
3.教育附加費=18000 X 3%
4、地方教育附加費=18000 X 2%
5、水利基金=18000 X 1%
營業賬簿要交印花稅,如果有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也要交印花稅,
如果房屋的所有權是單位所有的要交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每個季度還要申報所得稅,年終進行所得稅清算。
有車的交車船使用稅
大體就這些了。
2、請問在旅行社所開的發票項目;代訂機票費,團費它們的發票稅率是多少?有沒做旅遊方面的專業人士幫忙解答
代訂和團費都屬於服務類,稅是票面金額的5.55%,其中5%服務稅,其餘是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3、旅行社可以交一般納稅人的6%的稅率嗎?
旅行社可以交一般納稅人的6%的稅率。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增值稅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一)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
(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
(三)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四)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
(3)旅行社的稅率擴展資料:
增值稅計稅方法
(依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三十四條 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徵收率計算的增值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銷售額×徵收率
第三十五條 簡易計稅方法的銷售額不包括其應納稅額,納稅人採用銷售額和應納稅額合並定價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銷售額: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徵收率)
第三十六條 納稅人提供的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因銷售中止或者折讓而退還給接受方的銷售額,應當從當期銷售額中扣減。扣減當期銷售額後仍有餘額造成多繳的稅款,可以從以後的應納稅額中扣減。
第四節 銷售額的確定
第三十七條 銷售額,是指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價外費用,是指價外收取的各種性質的收費,但不包括以下項目:
(一) 代為收取並符合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
(二) 以委託方名義開具發票代委託方收取的款項。
第三十八條 銷售額以人民幣計算。
納稅人按照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銷售額的,應當摺合成人民幣計算,摺合率可以選擇銷售額發生的當天或者當月1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納稅人應當在事先確定採用何種摺合率,確定後12個月內不得變更。
第三十九條 納稅人兼營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徵收率的,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徵收率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從高適用稅率。
第四十條 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服務又涉及貨物,為混合銷售。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服務繳納增值稅。
本條所稱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包括以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為主,並兼營銷售服務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在內。
第四十一條 納稅人兼營免稅、減稅項目的,應當分別核算免稅、減稅項目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不得免稅、減稅。
第四十二條 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後,發生開票有誤或者銷售折讓、中止、退回等情形的,應當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未按照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不得按照本辦法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扣減銷項稅額或者銷售額。
第四十三條 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將價款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註明的,以折扣後的價款為銷售額;未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註明的,以價款為銷售額,不得扣減折扣額。
4、旅行社開的發票稅率是多少?
旅行社採用的是差額稅,及收入減去成本以後的,毛利潤額的5%,一般的旅行社做賬時會把稅額控制在所開發票的0.4-0.5%左右。旅行社營業稅按差額稅率交稅:(收入-成本)*5%
旅行社是服務業,屬於營業稅的徵收范圍,稅率5%,不達交了營業稅後,還要按照營業稅額徵收7%的城建設和3%的教育費附加,在核定徵收時,
還要按照測算收的的一定比例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的(企業所得稅的稅率中25%,但如果核定測算到年利潤地3萬元以下的,減半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該行業有專用的旅遊業發票。
(4)旅行社的稅率擴展資料:
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出售或出租無形資產及銷售不動產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價外費用包括向對方收取的手續費、基金、集資費、代收款項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營業稅稅率按照行業、類別不同分別採用了不同的比例稅率。交通運輸業為3%,出售、出租無形資產為5%,銷售不動產為5%。
營業稅部分條款修改內容:將《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第三款修改為:「營業稅起征點的幅度規定如下:
一是按期納稅的,為月營業額5000-20000元;
二是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營業額300-500元。」
本決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5、旅行社的稅率是多少,開什麼樣的發票,
旅行社採用的是差額稅,及收入減去成本以後的,毛利潤額的5%,一般的旅行社做賬時會把稅額控制在所開發票的0.4-0.5%左右。旅行社營業稅按差額稅率交稅:(收入-成本)*5%,該行業有專用的旅遊業發票。
旅行社是服務業,屬於營業稅的徵收范圍,稅率5%,不達交了營業稅後,還要按照營業稅額徵收7%的城建設和3%的教育費附加,在核定徵收時,
還要按照測算收的的一定比例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的(企業所得稅的稅率中25%,但如果核定測算到年利潤得3萬元以下的,減半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5)旅行社的稅率擴展資料
交通運輸業
稅率為:3%,
徵收范圍:陸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裝卸搬運
常見征稅業務:
陸運:通過鐵路、公路、纜車、索道及其他陸路運送貨物或旅客的運輸業務。
水運:有通過江、河、湖、川、等天然、人工水道或海洋航道運送貨物或旅客的運輸業務。打撈,比照水路運輸征稅。
航運:通過空中航線運送貨物或旅客的運輸業務。通用航空業務、航空地面服務業務,比照航空運輸征稅。
管運:通過管道設施輸送氣體、液體、固體物資的運輸業務。
裝卸搬運:使用裝卸搬運工具或人力、畜力將貨物在運輸工具之間、裝卸現場之間或運輸工具之間與裝卸現場之間進行裝卸和搬運的業務。搬家業務比照「裝卸搬運」征稅。
建築工程業
稅率:3%
徵收范圍:建築、安裝、修繕、裝飾及其他工程作業
常見征稅業務:
建築:新建、改建、擴建各種建築物、構築物的工程作業,包括與建築物相連的各種設備或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裝或裝設工程作業,以及各種窯爐和金屬結構工程作業在內。
安裝:生產設備、動力設備、起重設備、運輸設備、傳動設備、醫療實驗設備及其他各種設備的裝配作業、安置工程作業(包括與設備相連的工作台、梯子、欄桿的裝設工程作業和被安裝設備的絕緣、防腐、保溫、油漆等工程作業)、有線電視安裝費。
修繕:對建築物、構築物、進行修補、加固、養護、改善,使之恢復原來的使用價值或延長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業。
裝飾:有對建築物、構築物進行修飾,使之美觀或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業。
其他工程作業:代辦電信工程、水利工程、道路修建工程、鑽井工程、平整土地、搭腳手架、疏浚工程、爆破工程、拆除建築物或構築物工程、綠化工程等工程作業。
金融保險業
稅率:5%
徵收范圍:金融、保險
常見征稅業務:
金融:貸款業務、融資租賃業務、金融商品轉讓業務(包括轉讓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的所有權的業務)、金融經紀業務、其他金融業務(包括銀行結算和票據貼現業務)。
保險:人身保險業務、責任保險業務。
6、營改增對旅行社的稅率有多大影響
一、旅行社「營改增」的影響預測
(一)積極影響
1.有利於解決旅行社重復納稅問題。由於旅行社業務涉及的產業鏈長而雜(包括旅遊業、交通業、餐飲業、住宿業以及不動產租賃與使用等),在徵收營業稅過程中,重復征稅問題較為突出,因此,對旅行社實施「營改增」,有利於解決重復征稅問題。
2.有利於減輕中小旅行社的稅負。我國旅行社現行營業稅稅率為5%。而根據現行增值稅政策,小規模納稅人按3%的簡易稅率繳納增值稅。可見,實行「營改增」後,中小型旅行社的稅負減輕了,相關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及附加等也將隨之減少。
3.有利於減少旅行社的稅務風險。目前,大多數旅行社存在兼營行為和旅遊商品混合銷售行為,由於無法准確界定某一特定行為應繳納增值稅還是營業稅,旅行社的涉稅風險較高。「營改增」後,對旅行社所有業務徵收增值稅,避免了增值稅與營業稅混淆情形,大大減少了旅行社的稅務風險。
4.有利於旅行社競爭力、服務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營改增」後,為了減輕企業稅負,旅行社必然會對票據管理、內部組織結構、市場定位、采購及管理流程、經營模式等進行適當變革,以適應增值稅征管的特點,從而有利於旅行社競爭力、服務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5.有利於促進我國旅遊業及其關聯產業的持續發展。旅行社是旅遊活動的組織者,在旅遊業中處於核心地位,具有較強的關聯帶動作用。旅行社「營改增」將進一步帶動交通、住宿、飲食、游覽、娛樂、文化等產業的發展,促進旅遊服務業與產品製造業的融合,拉動經濟增長,為就業提供巨大空間。
6.有利於加快與國際稅制接軌的速度,擴大對外開放水平。旅遊業已成為全球經濟中發展勢頭最強勁、規模最大的產業之一,世界上多數國家對服務業統一徵收增值稅,我國旅行社「營改增」將有利於加快與國際稅制接軌的速度,增加國際往來,擴大旅遊產業的對外開放水平。
(二)消極影響
1.可能導致稅負增加,凈利潤空間降低。表現在以下幾方面:現行營業稅政策下,對旅行社實行5%的差額稅率,營業收入按扣除為遊客支付給其他旅遊企業的交通費、住宿費、景區門票費等的差額計算,而實施「營改增」之後按增值額全額徵收增值稅,這種差異可能導致旅行社稅負增加。此外,住宿業、餐飲業以及旅遊景區等與旅行社業務關聯性強的行業,大都還實行營業稅,「營改增」後旅行社可抵扣的進項稅額少,使旅行社面臨稅負增加風險。當可抵扣進項稅額發票與代收賬款占營業收入之比達不到一定范圍時,可能給旅行社帶來稅負增加或凈利潤空間降低的風險。
2.加大企業財稅核算難度。增值稅制下,對各種物資采購、設備更新、食宿費用、交通運輸費用等統一通過負債類科目「應交稅費一應交增值稅」 進行增值稅核算,並在該科目下增設多個明細科目,影響了企業靜態報表並使其財稅核算更為復雜;加之國家對於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遠遠嚴於營業稅發票,這就加大了企業票據管理的難度以及財稅核算的復雜性。
3.導致地方財政收入減少。「營改增」後,對旅行社徵收的增值稅,屬於中央與地方共享稅,這將為旅遊業稅收收入占財政收入較大比重的省份帶來較大沖擊,致使地方財政收入減少。
二、對旅行社「營改增」的主要難點分析
(一)足額獲取增值稅專用發票較困難
1.旅遊的異地性特徵與旅行社規模的限制導致當前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難度較大,主要表現在三方面:一是難以確保不同城市或地區有業務合作的企業實行一致的「營改增」政策;二是境外旅遊在我國旅遊業中佔有重要地位,出境旅遊所取發票不夠規范;三是我國現行旅行社中小規模納稅人居多,大多不具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資格。
2.旅行社業務涉及面廣,現行政策規定下進項稅額抵扣范圍有限。根據《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1]111號),增值稅進項稅額的允許抵扣范圍,除交通運輸業及農產品可憑相應發票抵扣外,其他業務均憑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同時規定向消費者個人提供應稅服務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然而,旅行社所涉及的業務主要是上述規定中的「其他業務」,所服務的對象是「消費者個人」,從而導致旅行社涉及的業務成本無法全部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平衡「營改增」前後旅行社的稅負較為困難
在進行旅行社「營改增」的稅率設計時,需要考慮如何平衡稅改前後的稅負水平,以達到避免「營改增」後稅負上升的目的。這加大了稅率設計的難度。本文運用模型對設計合理稅率、維持「營改增」前後旅行社的稅負平衡難題進行分析。
假設某試行「營改增」政策的旅行社k的營業收入為RK, Δi表示稅負率變動,ik表示「營改增」前的營業稅稅率,ikl表示「營改增」後的增值稅稅率,Vtk表示旅行社k能進行進項抵扣的第t種外購勞務或商品的價值,it為第t種外購勞務或商品的進項增值稅稅率,則「營改增」前應交營業稅為Rkik,「營改增」後應交增值稅為Rkikl,旅行社k的可抵扣進項稅額ΣVtkit,稅負率變動,Δi =(iklRk -ikRk -ΣVtkit)/RK =ikl -ik -ΣVtkit /RK,其中ikl -ik表示稅率變動的增減稅效應,ΣVtkit /RK表示可抵扣進項稅額帶來的減稅效應,為了避免旅行社k「營改增」後稅負出現「不降反升」現象,需滿足Δi≤0,即可抵扣進項稅額帶來的減稅效應大於稅率變動帶來的增減稅效應,從而設計的增值稅稅率與可抵扣進項稅額之間需滿足條件:ikl -ik≤ΣVtkit /RK,由此可見,對旅行社推行「營改增」稅率設計的難度。
三、旅行社「營改增」後的應對策略
(一)合理設計稅率,發揮減稅效應
合理的增值稅稅率有利於解決「營改增」後平衡稅負的難題,有利於避免旅行社「營改增」後稅負不降反升、增加稅率檔次、加大稅收征管難度等問題。通過本文分析發現,旅行社作為一般納稅人,只要能夠足額取得進項稅額發票,稅率在5%—15.57%內都是合理的。由於旅行社獲取增值稅專用發票困難,應盡可能在現行稅率檔次中選擇接近最低稅率5%的稅率,以達到稅負平衡。因此,本文認為對旅行社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較為合理。
(二)發揮政府主導作用,扶持旅遊行業發展
為了促使旅行社企業凈利潤增加的積極效應抵消或超出稅負增加的不利影響,政府應加大對旅遊行業的扶持和管理力度,制定有效政策,帶動旅遊行業的發展。主要思路是進一步完善我國各地旅遊配套基礎設施,開發新型旅遊項目;拓展國外新興旅遊市場,簡化沿邊旅遊手續,提升旅遊業對外開放水平,構建公開透明的旅行社企業經營平台等來帶動或促進旅行社的發展。
(三)擴大進項稅抵扣范圍,增加進項稅額
「營改增」後,為了消除旅行社因進項抵扣范圍有限而產生的稅負增加風險,可以採取以下措施:一是適當擴大旅行社的進項稅抵扣范圍;二是加大旅遊稅收優惠力度,對旅行社向境外提供的旅遊服務而獲得的收入實施出口退稅、即征即退、免徵增值稅等政策;或通過簽訂旅遊稅收協定,簡化相關稅收徵收流程,減輕旅行社稅收負擔。
(四)准確自我定位,積極做好財稅核算工作
一是旅行社在「營改增」改革之前應准確定位,並力求使可抵扣交通運輸成本與代收賬款占營業收入之比達到相應要求,以避免風險。二是旅行社應對員工進行專業化培訓,切實做好票據管理與使用等財務管理工作,以降低風險出現的概率。三是旅行社應加強企業經營環節的控制與監管,嚴格按照標准與流程進行業務合同、發票的審核與處理。
(五)協調中央與地方對旅行社稅收收入的分配關系
「營改增」後,面對可能出現的地方旅遊稅收收入大幅度減少,應積極採取政策,逐步增加地方對旅行社稅收收入的分成比例或採取稅收收入仍然歸屬地方所有的政策,以補償地方財政收入,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爭取地方政府對旅行社「營改增」的全力支持與配合。
7、旅行社正常是5%的稅率,但有的旅行社0.5%的稅怎麼弄的?求大神解
旅行社提供旅遊服務,增值稅稅率是6%。小規模納稅人按照徵收率3%徵收。
試點納稅人提供旅遊服務,可以選擇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旅遊服務購買方收取並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用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選擇上述辦法計算銷售額的試點納稅人,向旅遊服務購買方收取並支付的上述費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
是不是這樣,旅行社的稅負就可以很低,低到0.5%。
8、旅行社小規模納稅人稅率為3%,收到一般納稅人發票稅率為6%,成本入賬
按說小規模納稅人是不可以收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你可以讓對方給你開增值稅普通發票。
9、旅行社的企業所得稅,如何徵收,具體的稅率是多少
收入減去准予扣除項目金額,算出應納稅所得額,乘以稅率,就是應納所得稅額,稅率是25%,小型微利是20%.
10、旅行社的稅率是多少,開什麼樣的發票,
旅行社是服務業,屬於營業稅的徵收范圍,稅率5%,不達交了營業稅後,還要按照營回業稅額徵收7%的城答建設和3%的教育費附加,在核定徵收時,還要按照測算收的的一定比例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的(企業所得稅的稅率中25%,但如果核定測算到年利潤地3萬元以下的,減半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該行業有專用的旅遊業發票。